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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饥勿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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欲调饮食,先匀饥饱。

大约饥至七分而得食,斯为酌中之度,先时则早,过候则迟。

然七分之饥,亦当予以七分之饱,如田畴之水,务与禾苗相称,所需几何,则灌注几何,太多反能伤稼,此平时养生之火候也。

有时迫于繁冗,饥过七分而不得食,遂至九分十分者,是谓太饥。

其为食也,宁失之少,勿犯于多。

多则饥饱相搏而脾气受伤,数月之调和,不敌一朝之紊乱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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